[快讯]云路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中财网2023-03-14 16:43:50

CFi.CN讯:?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云路股份”)股份1,3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相关资料图)

江志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8%。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江志俊5%以下股东1,386,0001.16%IPO前取得:1,386,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江志俊不超过: 700,000股不超过:0.58%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00,000股2023/3/20~2023/9/19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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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江志俊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江志俊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就持股锁定事所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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